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2>>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第一批)项目和试点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2-07-08 16:51:13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image.png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

(第一批)项目和试点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聚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 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的通知》(沪市监质发〔2021〕365号)文件部署,落实《静安区关于聚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静市监质〔2021〕22号)要求,经过一年的培育,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数据智能产业作为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第一批)项目,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且适合本地特点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与工作指南。

为持续拓展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辐射范围和服务企业数量,根据前期考察情况,静安区新设立人才服务行业作为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培育项目。各实施单位要聚焦企业全链条、全周期,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全面质量服务。

现将试点项目和试点培育项目予以发布。

附件:1.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第一批)项目名单

2.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培育项目名单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试点(第一批)项目名单

 

序号

试点名称

组织单位

实施主体

1

数据智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市北市场监管所

 


附件2

 

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试点培育项目名单

 

序号

试点名称

组织单位

实施主体

1

人才服务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人才服务协会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