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京朝市监处罚〔2022〕8790号显示,当事人有自己的官网,官网名称为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推广销售中宣传内容“福州麦田业界排名稳居第一,厦门麦田业界排名第一,平均单店业绩业界第一,平均个人业绩业界第一”,以上资料、数据未表明出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本网注意到,上述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就在前一天,该公司刚被北京市住建委通报处罚。据了解,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安居客网站对外发布标题为“业主换房!急售!方庄地铁,芳林苑,潘家园,通体阳台,满五年”,所属小区:芳林苑;售价618万元;面积99㎡的出售房源信息(房源信息为2022年5月11日网络房源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该公司无法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该出售房源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依据相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