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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2-07-11 14:34:52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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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季气温升高,湿度增大,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事件易发、高发。针对季节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定期清理库存食品,采购食材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控制食物加工制作关键环节,做到生熟分开和烧熟煮透,彻底清洗消毒餐具。外卖打包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容器、包装材料盛放食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并使用“食安封签”。

二、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饭店,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网络订餐要选择证照齐、评价好、卫生好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收到外卖餐食后,请注意查看餐食包装或外卖封签有无破损,并尽快食用,常温下餐饮食品的保存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四、不食用变味、发粘、发霉等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食用未烧熟煮透的食品。

五、要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高温季节不宜贪凉,请注意不要大量饮用冷饮。

六、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用餐前请洗手,注意餐饮具卫生,使用“公筷公勺”,适量点餐,避免浪费。

七、进行食品选购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

八、夏季要特别注意食物贮存。特别是购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

九、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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