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其在区内某超市消费过程中遭遇捆绑销售,其购买整条烟草商品要捆绑加购3包鸡蛋面,否则无法购买。
案情简介
经查,该超市为解决鸡蛋面滞销情况,于疫情管控期间,将热销香烟与滞销的鸡蛋面进行捆绑搭售,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迫消费者购买鸡蛋面。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法律分析
当事人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
消费提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经营者要合法诚信经营,不得进行捆绑销售、附条件销售,强迫消费者接受本身不需要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在遇到违背自身真实意愿,被强行搭售商品或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情况时,要强化留存证据的意识,在接受商品或服务时,养成及时索要发票的习惯,如若发现问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