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7月8日消息,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两起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山东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和山东永利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179号 | 山东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 | 罚款 |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 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 山东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1370100MA3WG06K09 | 刘雅潇 | 2022/6/30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176号 | 山东永利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 | 罚款 |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 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 山东永利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1370100MA3WH5QJ96 | 陈平 | 2022/6/30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