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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两起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件信息

2022-07-13 14:19: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7月8日消息,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两起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山东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和山东永利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179号

山东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

罚款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山东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1370100MA3WG06K09

刘雅潇

2022/6/30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176号

山东永利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案

罚款

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山东永利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1370100MA3WH5QJ96

陈平

2022/6/30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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