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学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处罚。
京技管市监处罚〔2022〕134号显示,该公司招生老师马某与举报人彭某就报考2022年自学考试的报名条件进行了电话沟通,马某在电话中称2022年新政策将对报名考试的户籍及前置学历进行限制。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调查,该公司未能提供新老政策变化的证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为,北京学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50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