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杭州伯喜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明,2021年7月12日,杭州伯喜服饰有限公司委托海宁七枝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羽绒服(款号:1311405049046H,共计40件,成本价241元/件,以下简称:涉案产品)。
2021年8月13日,海宁七枝服饰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加工情况交付43件涉案产品。2021年11月16日,当事人将涉案产品全部发货给联营合作商广州甄壹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5日,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抽检计划,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甄壹贸易有限公司在售的涉案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12月17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21J013334)。涉案产品所检项目(充绒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充绒量186克,允差5%,实际检测充绒量166克),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羽绒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该产品质量不合格。
2022年3月14日,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编号22022),《检验报告(No:21J013334)》,并告知检验结果。当事人确认检验结果,且未提出异议。2022年4月15日,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与涉案产品同批次羽绒服。截至本案调查终止,当事人召回涉案产品40件,成功售出3件,获利674.93元。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杭州伯喜服饰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