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黄志毅 谢旺江)日前,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区某某口腔门诊部在其微信公众号“重庆某某口腔”的“消息”板块,有文章宣扬“某某口腔六重保障让您美牙无忧”“华西口腔博士亲诊”等内容。其中还有人物图片介绍:韩国口腔医学博士,权哲镛,极速矫正美学修复博士,介绍擅长项目:MTA极速无痛矫正,青少年美学矫正,为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博士。
经深入调查,该图片人物不属于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博士,该诊所也没有华西口腔博士坐诊。该诊所负责人承认,虚构该医生是出于利益驱动,目的是增加该诊所医疗权威性,误导患者前来就诊。
渝北区市场监管人员介绍,该诊所行为已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和第二十八条第五款“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属于虚假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行为,态度端正,并及时消除网上的违法宣传,未造成危害后果,给予减轻处罚。该局近日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