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7月21日,重庆市奉节县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重庆普惠医院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案。
重庆普惠医院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案
经查明:2022年3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重庆普惠医院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9楼护理操作室旁有一房间,该房间面积约15㎡,其内摆放有7个医用氧气气瓶、制氧机、储气罐、压缩机等,储气罐信息显示如下:1.产品名称:储气罐,产品编号:1506064,容器类别:I,设计压力:1.05MPa,耐压试验压力:1.41MPa,最高允许工作压力:1.0 MPa,设计温度:150℃,容积:0.9m3,工作介质:氧气,制造许可证编号:TS2233155-2016,设备代码:2170331551506064,制造单位:杭州汽轮染整机械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15年07月;2.产品名称:储气罐,产品编号:1506067,容器类别:I,设计压力:1.05MPa,耐压试验压力:1.41MPa,最高允许工作压力:1.0 MPa,设计温度:150℃,容积:0.9m3,工作介质:氧气,制造许可证编号:TS2233155-2016,设备代码:2170331551506067,制造单位:杭州汽轮染整机械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15年07月;3.产品名称:储气罐,产品编号:1510067,容器类别:I,设计压力:1.05MPa,耐压试验压力:1.41MPa,最高允许工作压力:1.0 MPa,设计温度:150℃,容积:0.9m3,工作介质:氧气,制造许可证编号:TS2233155-2016,设备代码:2170331551510067,制造单位:杭州汽轮染整机械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15年11月。上述储气罐均无有效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标志,其中编号为1506067、1510067的储气罐未使用。编号为1506064的储气罐于2017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进行定期监督检验。编号为1506064的储气罐上的安全阀上校验合格证上显示:校验编号:31700686,整定压力:1.00MPa,下次校验:2018年03月,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该安全阀无有效校验标识或证书。编号为1506064的储气罐上安装有氧压力表一块,编号为561610-3,表上指针数据显示为0.7MPa,富阳宏程仪表厂,该压力表无有效检定标识或者证书。
当事人在储气罐已超过检验周期且未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继续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处二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