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解除晋中市盛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晋中市盛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晋中市同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湖店、晋中市鑫惠龙大药房、晋中市保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窑上药店和晋中榆次荣才达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解除风险控制措施。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