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6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天津静海泊泰医院有限公司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案。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种类 | 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PenDecNo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天津静海泊泰医院有限公司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案 | 天津静海泊泰医院有限公司 | 津市监静综处罚〔2022〕55 号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140元;3、处违法所得金额7.5倍的罚款91050元。 | 当事人向康宁津园来院就诊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对外公示采样方式为单采。当事人于2020年6月25日至2022年5月11日止共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服务661人次,其中55人次进行了5混1混采,158人次进行了10混1混采。上述213人次核酸检测服务均按单采方式收费,当事人未提供单采方式核酸检测服务均按单采方式收费。上述行为满足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违法所得为12140元。 |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