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近日,十堰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被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
十卫医罚﹝2022﹞34号显示,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十堰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所属的十堰爱尔眼科医院存在以下事实:未按湖北省、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措施;2022年4月18日现场检查该院住院部病案号为000730、000837、000818三份住院病历,发现该院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地填写病历资料。
依据相关规定,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堰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