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6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购物袋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锦市监处罚〔2022〕119号
| 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购物袋案 | 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 | 营业执照91210711MA0XR4X21D | 范恩元 | 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购物袋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罚没合计1579.5元。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