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41号。涉及市中区鑫达蛋糕店(经营者:陈文明)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41号
| 市中区鑫达蛋糕店(经营者:陈文明)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案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市中区鑫达蛋糕店(经营者:陈文明)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三)、(五)、(六)、(七)、(八)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 1、没收违法所得330元(大写:叁佰叁拾元整);2、处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罚没款合计捌佰叁拾元整(830.00)。
| 市中区鑫达蛋糕店;92370103MA7DE37L2N | 陈文明 | 2022.7.25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