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条不合格食品处置信息,涉及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第十三期)。
公告显示,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六合区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六合区部分经营户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按相关要求,将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六合区老耿水产品经营部的牛蛙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该案件处于调查状态。
2.南京市六合区武文酒楼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造成。针对该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六市监处罚〔2022〕236号。
3.南京市六合区蒋正平水产品经营部的板鳅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该案件处于调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