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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如何正确储存药品

2022-08-06 22:32:26 合肥市场监管

夏季如何存放药品

1、遮光

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2、避光

系指避免日光直射。

3、密闭

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4、密封

系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5、阴凉处

系指不超过20℃。

6、凉暗处

系指避光且不超过20℃。

7、冷处

含冷暗处,一般指2-10℃。

8、常温

系指在10℃-30℃。

其它

对于未开启的或有单剂量独立内包装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条件保存,开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药品标示的有效期。

任何药品在开封后则应尽快使用,同时在包装上注明开启日期,避免服用变质失效的药品,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眼药水和鼻用制剂,建议这类药在开启后一个月内用完。

对开启后的药品(如口服糖浆剂、掰开后的药片)并无明确的使用期限规定。建议如下:

糖浆:不宜久存,一般夏季不超过1个月,冬季可适当延长,再次服用时应该检查外观和性状,若有异常(如沉淀、发酸等),表明糖浆液已变质,不能再服用。

掰开后的药片:掰开的药片完全破坏了片剂的稳定性,一般不应该超过24小时。

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一定不要将药品说明书丢弃,使用前应认真阅读。

来源:安徽药品监管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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