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通告显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宝山区2家食品经营单位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圣托尼实业有限公司的手工花椒锅巴(爆辣味)
1、食品名称:手工花椒锅巴(爆辣味);购进日期:2021年5月27日;规格型号:158g/袋;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2、经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圣托尼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为:共购入1650袋,已销售150袋。已实施召回,未销售食品已下架。
3、上海圣托尼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手工花椒锅巴(爆辣味)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积极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海圣托尼实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3.4元,并处罚款10000元。
二、丰收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山第一分公司的鸡蛋
1、食品名称:鸡蛋;购进日期:2021年9月15日;
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2、经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丰收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山第一分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为:共购入5公斤,已销售1.5公斤,剩余3.5公斤已自行销毁。商家已停止采购该供货单位的鸡蛋,重新审查供货商。
3、丰收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山第一分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鸡蛋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积极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第四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丰收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山第一分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元,并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