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通告显示,根据2021年8-11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宝山区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上海市宝山区闽缘食趣小吃店等使用微生物超标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七项,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当事人使用微生物超标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