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抽检信息,涉及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07期)。
通告显示,近期,廊坊市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糕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肉制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饮料、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速冻食品等27类602批次样品,检验合格599批次,不合格3批次。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单位地址 | 被抽样省份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廊坊市广阳区春明市场峰丽水果店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街道春明市场 | 河北 | / | / | 桑椹 | 计量称重 | 购进日期2022-05-25 样品批号/ | /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65g/kg‖不得使用 | 食用农产品 | 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廊坊业务部 | |
2 | 廊坊市广阳区春明市场秀春水果经销部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街道春明市场 | 河北 | / | / | 杨梅 | 计量称重 | 购进日期2022-05-24 样品批号/ | / |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265g/kg‖不得使用 | 食用农产品 | 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廊坊业务部 | |
3 | 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丹香水果店 | 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吉康市场内1排1号 | 河北 | / | / | 黑桑葚 | 计量称重 | 购进日期2022-05-25 样品批号/ | / |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558g/kg‖不得使用 | 食用农产品 | 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廊坊业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