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2>>

河北省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07期)

2022-08-09 16:45: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抽检信息,涉及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07期)。

通告显示,近期,廊坊市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糕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肉制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饮料、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速冻食品等27类602批次样品,检验合格599批次,不合格3批次。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单位地址被抽样省份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生产企业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商标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检验机构名称备注
1廊坊市广阳区春明市场峰丽水果店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街道春明市场河北//桑椹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2-05-25
    样品批号/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65g/kg‖不得使用食用农产品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廊坊业务部
2廊坊市广阳区春明市场秀春水果经销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街道春明市场河北//杨梅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2-05-24
    样品批号/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265g/kg‖不得使用食用农产品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廊坊业务部
3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丹香水果店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吉康市场内1排1号河北//黑桑葚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2-05-25
    样品批号/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558g/kg‖不得使用食用农产品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廊坊业务部


食品抽检合格.xls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