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8日,辽宁省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评价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期)。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抚顺市顺城区东哥鲜鸡肉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乌鸡肉,其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抚顺市顺城区东哥鲜鸡肉铺进行了调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购进、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督促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经调查,该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中,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进货来源,并且至检查时涉案食品已售完。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