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琴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处罚。
据了解,2022年6月29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回城南路1128号D703的上海琴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当事人正在营业中,现场在当事人经营店铺中查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型号:TDT68Z,外观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有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嫌疑,该局遂于7月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注册在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回城南路1128号D703,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的自然人独资公司。在2022年6月1日,对店内销售的一款由锡山区德力仕电动车厂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型号:TDT034-2Z)加装后尾箱,加装后多收取人民币50元加装费。因当事人无相关加改装台帐,无证据证明当事人有改装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故认定当事人非法加改装电动自行车一辆。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项:“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五)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的规定,属于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从事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经营性活动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鉴于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行为后果,该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