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9日,辽宁省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省本级评价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近期,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辽宁省本级评价性监督抽检的要求,对铁岭市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进行了抽检,涉及铁岭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铁岭市凡河新城红军鱼行经营的活虾爬子(海水虾)在2021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评价性监督抽检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银州区鸿益百顺生鲜超市经营的活泥鳅鱼在2021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评价性监督抽检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2家单位进行了核查,查明两批次不合格食品的购进渠道、销售数量及库存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督促2家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不合格食品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排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