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吴先生投诉,称其在融安县某手机配件店更换新的手机贴膜时,工作人员使用锉刀更换贴膜时造成了手机外屏划痕,当场发现后要求赔偿维修外屏的费用,但商家却说是原来手机使用的贴膜胶水质量差导致的,拒不赔偿。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陪同消费者吴先生来到该手机配件店,商家坚称消费者原来使用的手机贴膜胶水质量差,手机外屏划痕不是自己造成的,再次拒绝赔偿。当事双方各执己见、争论不休,执法人员立即将双方分开进行分别调解。
执法人员向商家耐心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义务和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此次消费纠纷中,商家没有履行提前告知消费者动用锉刀会造成手机外屏划痕的义务,且也确实造成了消费者手机外屏的划痕,应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最终,商家同意赔偿,考虑到消费者的手机为2019年购买,参照该品牌手机专卖店维修外屏的价格,商家退回消费者贴膜费55元及赔偿465元共计520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一致。
随着手机的普遍使用,手机美容业也遍地开花。但当前手机贴膜服务等行业还没出台相应的标准,导致该行业基本处于无规可循的状态,一旦发生纠纷,责任难以界定,调解难度大。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需购买手机膜或享受手机美容服务等,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品牌店或专卖店,同时主动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服务单据或其他证据并妥善保存,如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讯员 邓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