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期,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监管重点和消费投诉热点,组织开展萧山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此次抽查的是电动自行车、鞋类、玩具三类产品。其中,电动自行车抽查10批次,不合格5批次。
此次抽查主要依据国家强制性及产品明示产品标准进行检测,特别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安全指标和主要性能指标进行了针对性检验。产品抽查结果中,电动自行车的不合格项目为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其中,标称商标为“佳韵”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63Z;生产日期/批号:20211130)被检出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绿驹”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2032Z;生产日期/批号:20201018)被检出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台铃”的1批次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5252Z;生产日期/批号:20220223)被检出整车质量项目不合格。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经及时安排部署了抽查检验后处理工作,责令相关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及时做好生产销售企业的后处理闭环工作;对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要求经营者负责退货。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同时及时告知标称生产厂家及所在地相关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