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56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区域为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经检验,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GB 19595-2004《烟花爆竹 引火线》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三是对只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方可重新上市销售;四是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五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省市场监管局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