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网络直播营销典型违法案件。其中涉及杭州某餐饮有限公司直播营销违法广告案。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视频宣传其68元团购套餐。该团购套餐现场只允许顾客使用一份,抖音视频和团购券页面都没有标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的内容、使用要求没有清楚、明白的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来源:拱墅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