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宇旭时装(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明,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2570号科技绿洲三期1号楼,主要从事线上服装销售业务。当事人在天 猫商城上开设“pawinpaw旗舰店”进行服装线上销售。
2021年8月起,当事人在“pawinpaw旗舰店”销售一款男童外套时,在标题中宣传“羊羔毛”,而该商品的实物吊牌标签上的成分为“聚酯纤维100%”。当事人在该销售页面的吊牌展示处和宝贝详情处都有展示正确的材质,即“聚酯纤维100%”。当事人已于2022年1月5日对上述商品详情页面进行了更正,在此期间累计浏览量为18764次,销售数量是177件。当事人在天 猫商城网店销售商品时,在该商品标题处对商品材质的相关描述与商品实际吊牌标签标示不符。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