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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对大理好生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08-19 17:4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纤处罚〔2022〕11号),涉及大理好生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市监纤处罚〔2022〕11号

当事人:大理好生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7704856570

住所(住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凤仪镇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2021年第二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对当事人生产的纸巾纸进行监督抽查,所抽取的1批次纸巾纸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在车间生产涉案批次产品时,因对生产环境消毒灭菌工作把控不严,未将产品送检,致使该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

2022年7月28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并处货值总额1.2倍罚款900元,罚没款总计1050元。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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