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乐夫果品商行经营不合格香蕉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周市监处罚〔2022〕49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乐夫果品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8NFWG62A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瑶海区乐夫果品商行销售的香蕉经抽检农药残留限量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索要产地证明、农户身份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并且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了产品名称、进货数量、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信息。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71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