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1日,辽宁省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营口德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雪绒椰子灰雪糕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6.51万元。
经查明,在2021年8月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浙江上杭星期天超市有限公司组织的产品抽检中,当事人2021年6月3日生产的雪绒椰子灰雪糕经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1月19日,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浙江省上杭县市场监督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对当事人开展调查。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在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积极开展召回工作,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雪糕60箱并销毁,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本案的查处对违法经营者产生了震慑作用,规范了冷饮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