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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查处李某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2-08-23 16:38: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严惩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并于近日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涉及淮安区查处李某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5日,淮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淮安区河下古镇万丰文化街某寿司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现场已打包好的中餐盒饭651份,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3日以来在其租赁的场所内制作中餐盒饭,通过送餐的方式供应给客户。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已供餐19194份,货值金额396900元,违法所得38388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022年6月9日,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国家对食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者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在未取得许可前不得从事餐饮服务。该案警示食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规定,不得触碰法律红线。此案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涉及社会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潜在的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重拳出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常态长效疫情防控作出贡献。

(来源:淮安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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