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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7号)

2022-08-24 15:52:42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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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7号)

抽检编号为NCP22331023306130478黄鱼(非活体)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编号为NCP22331023306130478;产品名称:黄鱼(非活体);购进日期:2022年5月25日;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被抽样单位:八角亭村农产品展示中心水产类摊位(蒋晓康);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黄鱼(非活体)。上述黄鱼(非活体)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上述黄鱼(非活体)为零售产品,且销售时间较长,未能召回产品。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黄鱼(非活体)的行为,构成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处以3000元罚款。罚没合计3040元。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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