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美德乐(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经查,美德乐(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德乐医疗科技”)在某猫平台开设了“美德乐旗舰店”,销售美德乐品牌的吸乳器等母乳喂养产品。自2021年3月23日起,美德乐医疗科技在该店铺销售一款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美德乐纯羊脂膏(国妆备进字J20146752)时,在该商品的商品详情页的广告中使用了“哺喂无需擦除”“哺乳前无需擦拭,入口安全”等文字内容对外宣传。至2021年12月21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美德乐医疗科技了解情况后,其删除了“入口安全”的广告宣传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京东市监处罚〔2022〕1157号)显示,美德乐医疗科技向该局提交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JF24201800002)显示,该公司销售的上述商品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对化妆品安全性检测的要求。美德乐医疗科技向该局提交的《化妆品安全报告 依据(EC)1223/2009化妆品法规第10条和附录I》显示,根据化妆品法规(EC)第1223/2009号[1],化妆品纯羊脂膏在正常和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使用时,被评估为对人体健康无害。美德乐医疗科技没有准确、清楚、明白的说明其在广告中宣称的美德乐纯羊脂膏产品的安全性是指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德乐医疗科技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