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2年第62期)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锦州市大国香橙源生鲜食品超市经营的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抽样单编号:SC22210000201630742。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锦州市大国香橙源生鲜食品超市经营的姜,在2022年5月24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锦州市大国香橙源生鲜食品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责令其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核查处置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工作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98元;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验收,当事人完成我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