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道区美美干调摊床姜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道区美美干调摊床销售的生姜(采购日期:2022年2月23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2月2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当事人经营的姜进行检测。2022年3月24日,吉林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检验报告(№:SGSP20220007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件,共计9公斤,货值144元;已全部零售完毕。我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整改,并发布召回公告。
2.行政处罚
我局于2022年5月17日对该摊床立案查处。经查,二道区美美干调摊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已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核。该批次生姜的供货商为光复路洪岩姜蒜行,该供货商不在我分局管辖范围,该案件线索移送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3.排查整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已于2022年5月17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