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小代海鲜水产品经营店(代学良)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我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NCP22120112111330370)及检验报告(NO:MTSPTJ2200580),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津南小代海鲜水产品经营店(代学良)经营的海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海蟹(检验报告编号:NO:MTSPTJ2200580,购进日期:2022年5月5日,数量20斤),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购进了20斤海蟹,已全部对外售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是销售者,并非生产者,在销售过程中也未添加或使用其他物质,当事人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从固定摊位、能提供来源的经销商处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