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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

2022-09-06 17:40: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6日,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通告称,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7月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266批次,已检验266批次,263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3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

1、茂名市茂南区陈献贵水产品档经营的“白虾”(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2-05-23)检出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茂名市茂南区李汉龙鱼档经营的“鲶鱼”(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2-05-23)检出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保安水产档经营的“巴浪鱼”(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2-05-25)检出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茂名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购进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公告号公告日期任务来源/项目名称检验机构备注
SC224409006036304101//茂名市茂南区陈献贵水产品档茂名市双山五路乙烯临时市场白虾散装称重/2022/5/23挥发性盐基氮║147mg/100g║≤30mg/100g食用农产品

广东/省抽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SC224409006036403862/公馆茂名市茂南区李汉龙鱼档茂名市茂南区官渡市场鱼档第A2号鲶鱼散装称重/2022/5/23孔雀石绿║2807μg/kg║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

广东/省抽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SC224409006036204113//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保安水产档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上排垌综合市场第水产98号档位巴浪鱼散装称重/2022/5/25挥发性盐基氮║83.2mg/100g║≤30mg/100g食用农产品

广东/省抽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合格食品信息.xlsx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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