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7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食糖、罐头、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9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09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广州市水必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横坑天然净水厂生产的千秋谷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广州泽润桶装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舒晴康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小庄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天河恒江饮品厂生产的恒江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南海区勃郎峰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碧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山羊城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广州中程康怡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羊城包装饮用水和恒露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星城店销售的加州鲈鱼,恩诺沙星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惠州市亦翠莱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蔬菜),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天汇百货商场销售的西芹(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韶关市乐昌市渝芳面店制售的拉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讴诗唐组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发酒厂生产的红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深圳市龙岗区金龙城业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天汇百货商场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