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处罚信息(京兴市监处罚〔2022〕2783号)显示,北京海思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悉,北京海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于2021年9月11日从某平台上的网店名称为“初氏中医养生堂”进购了126盒雪猪油,进购金额是38元/盒,现在名称为“初氏中医养生堂”的网店已关闭,从2021年10月13日,截至2022年3月28日,当事人在某平台共销售出76盒雪猪油,销售价格为45元/盒,剩余16盒未销售,其余34盒当事人自己用了或丢失了。当事人的货值金额为5670元,违法所得为3420元。
该处罚信息显示,执法人员通过确认并无雪猪油上标明的生产厂家西藏珠峰藏医药研究中心。当事人在进货过程中未对供货商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情况、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商品的说明书上有适用:主要用于各种皮肤炎症和瘙痒、如湿疹、花斑癣、手癣、脚癣等字样。
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十七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420元;没收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