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天津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年报、常年不开展活动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18家市属社会组织分别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等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天津市民政局遵循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对18家违法违规市属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其中8家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处罚,2家社会组织给予2-3个月限期停止活动处罚,7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处罚,1家慈善组织给予吊销登记证书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18家被处罚社会组织分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天津市民政局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空间,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约谈违规社会组织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公示检查结果。本次给予撤销登记与吊销登记证书处罚的市属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撤销登记(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 天津市津青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天津市北方生态环境工程研究院
3.天津市环渤海生物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4.天津中科重离子科研中心
5.天津市老年学学会
6.天津市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
7.天津市汽车装饰用品商会
吊销登记证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天津市海湾慈善基金会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