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0日是全国爱牙日,人人都希望有一口好牙,而目前市场上牙膏广告宣传令人眼花缭乱,个别牙膏产品更是打着“抗幽门螺旋杆菌”“让牙齿再生”等幌子进行虚假营销宣传。为了规范牙膏广告发布,让消费者放心选购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牙膏广告作出以下提示:
一、牙膏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能宣称具有医疗作用
1.《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无论普通牙膏还是功效型牙膏,均不是药品,并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2.牙膏广告宣称“抗幽门螺旋杆菌”等缺乏科学依据。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通过使用牙膏刷牙能够对存在于胃部的幽门螺旋杆菌产生影响。牙膏广告中宣传“抗幽门螺旋杆菌”“祛除幽门杆菌”“抑HP”“感染阳性率下降”等内容涉嫌违法。
3.牙膏广告中“促长牙”“补牙洞”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没有科学证据表明,通过用牙膏刷牙,能对乳牙萌出产生影响,更不可能使恒牙脱落后再生。牙齿发生龋损(龋洞)后也是不可再生的。使用含氟牙膏刷牙,能够增强牙齿的抗龋能力,但不能逆转龋齿的发展进程。牙膏不可能像广告中宣传的具有“促进幼儿长牙”“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稳固牙松动”“让牙齿再生”等神奇功效。
二、牙膏广告宣传特殊功效应有功效评价报告支持
牙膏的基本功能是清洁口腔、减轻牙渍、减少软垢、洁白牙齿、减少牙菌斑、清新口气、清爽口感,维护牙齿和牙周组织(含牙龈)健康,保持口腔健康。除了普通牙膏外,还有一类添加了功效成分,除具有牙膏的基本功能之外还兼有辅助预防或减轻某些口腔问题、促进口腔健康的牙膏的功效型牙膏。功效型牙膏的功效主要包括: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除渍增白、抗牙结石、减轻口臭以及完成针对改善口腔问题功效作用验证的其它功效。但是功效型牙膏宣称的功效应有特定机构出具的功效评价报告支持。
牙膏广告中宣传“洁白牙齿”“除渍增白”等功效,大部分是针对外源性着色的,应该在广告中明确提示,且不得使用PS等技术对使用前后的效果进行虚假演示。
三、非牙膏产品广告不得冒充牙膏进行误导宣传
一些“口腔抑菌膏”“冷敷凝胶”等产品,在广告中宣传为“牙膏”对功效作误导性宣传,误导消费者。实质上,“口腔抑菌膏”属于消毒产品,“冷敷凝胶”属于医疗器械,在产品属性、执行标准、使用目的等方面均与牙膏不同,并不能够替代牙膏日常长期使用。“冷敷凝胶”的广告还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准内容发布,不得未经审查发布或擅自更改批准内容发布广告。
温馨提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牙膏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牙膏产品作虚假、误导性的宣传。提示广告经营者在承接牙膏产品广告时,应当查验相关检测报告,确保功效宣称有功效评价报告支持,并核对广告内容,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轻信广告宣传噱头,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虚假违法牙膏广告,可以拨打12315或者12345进行举报。(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