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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再次被罚

2022-09-21 14:42: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关于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有限公司大治门诊部未明码标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款1000元。

信用中国显示,德驭医疗已非初犯,今年6月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被罚2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850.5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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