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罚款125万元。
图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药监(稽一)罚(2022)10号处罚文书显示,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体系不能覆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质量保证体系存在缺失,药品生产过程控制的部分记录不真实的行为,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125万元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个月;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企业生产负责人张某3918.22元,并处罚款1175.47元,罚没款合计5093.69元;2.没收企业质量负责人兼质量受权人任某波3556.4元,并处罚款1066.92元,罚没款合计4623.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