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江苏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苏州市亚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8万元。
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78号处罚文书显示,苏州市亚新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元贰拾捌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