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上海玉菲露贸易有限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日前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青处字[2022]第292022000248号)显示,2022年3月4日,检查人员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环城东路156-184号(双号)一层的上海玉菲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销售的“休闲列车手撕肉干五香味”3 包、“休闲列车手撕肉干沙嗲味”3 包、“休闲列车手撕肉干香辣味”3 包,生产日期均为2021年2月2日,保质期均为十二个月,已经超过保质期,上述三种肉干销售价格均为19.8元/件,进货价格均为15.5元/件。当事人现场主动将其销毁。此外,当事人于2022年3月3日销售过2件“休闲列车手撕肉干五香味”,销售当日均已过期。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