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0日,新疆喀什地、市两级市场监管局召集曙光电动车销售市场56户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召开正反面现场会和集中约谈会。重点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劣质、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落实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对企业进行约谈并开展自查。
会上,监管人员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等内容,给经营户发放电动自行车鉴别图册,用正反两方面实物讲解如何辨别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同时,对喀什地区电动自行车市场现状及目前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抓质量保安全,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销及维修单位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守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二要守法经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把进货质量,严禁销售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三要规范经营行为,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在产品销售时将机动车宣传为非机动车,要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向消费者说明产品的真实情况,自觉维护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诚信守法经营。会后,参会经营者签订了《电动自行车销售守法经营承诺书》,并对经营者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解答。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市场治理工作,严厉查处非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规行为。(杨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