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便民>>

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规范大闸蟹市场价格秩序

2022-10-08 16:23: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大闸蟹、蟹卡蟹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大闸蟹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函》。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做好大闸蟹、蟹卡蟹券等应季商品明码标价工作,严禁任何经营者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电商平台内经营者以网络等方式销售大闸蟹、蟹卡蟹券等,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通过虚假折扣、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

四、大闸蟹批发零售市场、电商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管理工作。交易场所提供者发现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有违反价格法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五、餐饮单位在供应相关菜品时,应标明具体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不得以“时价”“时令价”等代替具体价格,用于打包及外卖配送的包装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检测院强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应用 ...

  • “喜迎二十大”主题灯光景观亮相天津 ...

  • 探营捷豹、沃尔沃经销商:表现均衡细 ...

  • 让更多产业带“好物”被看见 优质国 ...

  • 非凡十年经济建设成就新闻图片展在京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