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2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乳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等8类食品4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合肥市包河区凤瑶蔬菜店在上海京 东到家友恒电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 东到家)平台上销售的绿豆芽,亚硫酸盐(以S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包河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