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械暂停〔2022〕1-15号)

2022-10-10 17:43:26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

皖药监械暂停〔2022〕1-15号

安徽民泰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生产活动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销售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会同网络综合治理 ...

  • 立案调查“反向抹零”执法就该这么刚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个 ...

  • 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大企业开 ...

  • 深圳检测院强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应用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