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本网从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装饰性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近期,该局开展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从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隐形眼镜,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人员资质及设施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是否存在销售无注册证、过期、淘汰、假冒伪劣隐形眼镜等行为。
据了解,美瞳是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业名称为“角膜接触镜”,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上市前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其生产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购买和使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要特别注意这几点:应经眼科医生评估和眼视光专业人士验配后,方可佩戴装饰性隐形眼镜。应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或经过网络销售备案的医疗器械网络店铺购买;国产产品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购买时应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索取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应认真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佩戴、摘取、清洗和保存。消费者如佩戴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后出现眼部感染、炎症、视力下降等不良反应的,应立即停止佩戴,及时咨询医师或到正规医院就诊;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